粉末活性炭
物料安全资料(MSDS)
第一部分:化学品名称
化学品中文名称:活性炭
化学品英文名称:Active carbon
英文名称2:Activated chlarcoal
CAS No.:64365-11-3
EINECS号:264-846-4
分子式: C
分子量: 12.01
第二部分:(粉状活性炭)成分/组成信息
有害物成分含量 CAS No.
活性炭 64365-11-3
第三部分:(粉状活性炭)危险性概述
危险性类别:
侵入途径:
眼睛:活性炭是非腐蚀性物质,如有意外,处置方式应以一般颗粒性异物对待,其可能会引起人体轻度疼痛。
皮肤:活性炭是非腐蚀性物质,不会引起皮肤不适,仅在颗粒受到摩擦时,会造成皮肤轻度痛感。
吸入:由于吸入炭粒的干燥性和摩擦作用,可能会造成呼吸道的轻度痛感。
警告:
燃爆危险:粉尘接触明火有轻度的爆炸性。
第四部分:(粉状活性炭)急救措施
眼睛:用大量清水冲洗,如有疼痛,及时就医。
皮肤:用肥皂水洗掉即可,如有疼痛,及时就医。
食入:喝一至两杯清水,如胃肠不适感加重,及时就医。
吸入:呼吸新鲜空气,如有咳嗽或呼吸不适,及时就医。
第五部分:(粉状活性炭)消防措施
危险特性:在空气中易缓慢地发热和自燃。
有害燃烧产物:CO。
技术要求:堆场操作推荐安装局部通风装置,要求专门设计以达到相关的堆场要求。
眼睛防护:在操作时要带有侧边的眼镜,在微尘较大的工况下,要求带有防尘护目镜,要配备冲眼设备。
皮肤防护:要避免活性炭与皮肤接触,要装备相应的防尘服,对相应的的防护设备在重复使用前要有清洁措施。收工后要彻底清洁皮肤。
呼吸道防护:建议使用矿山安全健康管理局要求的呼吸面具,咨询呼吸面具的制造商以便选定合适的面具。如堆场操作工况不能控制,要留意呼吸面具的适用限制。
意外泄漏处置:
如有泄漏发生,应清洁泄漏物以免炭尘混入空气,操作时应遵循相关的工业卫生条例,注意眼睛、皮肤、防护服的清洁。
处置办法:收集到的没用过的活性炭可放入相关容器,以没有危险的废物对待。对收集到的使用过的活性炭根据相关法规来处置。
包装处理:装过炭的空袋不能再用,可放入相关容器,以没有危险的废物对待。
灭火方法:用水或灭火器。